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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市场价格运行与调控分析(2000-2007)

一、2000~2007年深圳房地产价格运行分析

 

(一)2000~2004年期间

 

2000~2004年,深圳房地产市场连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5年期间,我市房价基本在5000~6000元/平方米之间波动。此间,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较快,房地产供应较为充足,商品住宅销售规模保持每年10%左右的平稳增幅;同时,由于人口的高速机械增长,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需求,并使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供求两旺,整个市场呈现稳定发展的局面。

 

(二)2005~2007年期间

 

2005年下半年以来,深圳房价出现快速上涨。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房价分别为7040元/平方米、9230元/平方米、13370元/平方米,三年时间房价几乎翻了一倍,房价上涨势头较为迅猛。这期间,本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是导致房价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而在国内投资性需求快速上升的同期,本市住房市场投资、投机需求的增长,是加速房价上升的重要原因。

图1   2000年以来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

 

从供求关系看,2005~2007年是深圳市住房市场供求关系比较紧张的时期。2000~2006年,深圳市常住人口从432万人增加到847万人,人口的快速增长,使住房市场需求快速上升;“十五”期间,每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以上,比“九五”期间每年平均水平高出了一倍。在住房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住房供应却不断趋于紧张。自2002年以来,由于深圳土地资源的紧缺以及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进一步严格,深圳市政府开始实施连续多年的土地供应紧缩政策,包括房地产用地在内的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都进行了供应总量的严格控制。这期间,每年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仅为1平方公里,少于以前每年3平方公里的供应规模。随着新增供应的持续减少,2005年以来,全市可供应的新建商品住房也随之减少。2005、2006、2007三年,全市每年批准预售的住房面积分别下降了11.77%、2.39%、15.83%;而可供应规模的持续减少,直接引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下降,造成2006、2007年连续出现21%、29%的销售规模大幅下降,市场交易持续萎缩,“价升量减”的特点明显。综上所述,2005年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在供应规模持续减少情况下,住房市场供求矛盾不断加剧,这是导致2005年下半年以来住房价格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

图2   2000年以来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

 

从住房投资情况看,自2005年以来,国内经济形势的整体向好、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国内资金流动性过剩,带来了国内新一轮投资性需求的快速上升。深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持续几十年保持较快的增长;而深圳居民作为国家改革开发的受惠者,在国内各大城市中具有人均收入水平高、个人资产累计程度高、财富聚集效应强等特点,并因此具有较强的投资意识,一旦市场出现某种商品的价格持续上涨(如房地产、股票),即容易产生“羊群效应”,追涨价格,获取投资回报。从近几年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对象看,每年近60%的购房者都为本市户籍人口(仅占全市实际人口15%),购房意愿多为换房改善居住条件或进行住房投资;而部分高档住房项目的调查表明,70%的购房者为多次购房家庭,购房投资意向较强;尽管有关购房意向调查表明本市投资性购房意向者占全部购房意向群体比例为30%,但从实际购房行为看,投资购房的比例远不止于此。此外,本市经济形势的看好,房地产市场的多年持续旺盛发展,也对外地投资者有着强劲的吸引力,尤其是二手住房市场,对各类外地的炒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从2000年以来深圳二手住房市场的交易情况看,每年二手住房保持25%以上的增长速度,2007年二手住房销售面积高于新建商品住房近一倍,与新建商品房销售持续出现萎缩形成鲜明对比;而近期深圳二手房交易的大起大落,恰与短期炒房者的随机进、出场密切相关。

由上述分析可见,本市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需求在特殊发展背景下的快速增长,是加速房价上升的重要原因。

图3   2000年以来深圳市二手住宅成交量

 

(三)2007年下半年以来

 

2007年下半年以来,在国家和本市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深圳新建商品住宅与二手住宅成交量均出现明显下降,房价开始出现调整和下降,供求关系也有所缓和。具体表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新、旧商品住宅销售面积持续呈下降趋势,市场观望气氛不断加剧。

 

从各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看,自年初开始,住房销售面积持续下降,从1月份的80.26万平方米,下降至10月、11月、12月的15.36万平方米、17.99万平方米、18.65万平方米;尤其是往年市场成交较为活跃10月份,销售面积仅为15.36万平方米,是年度成交量最低的月份。

 

二手住房市场在上半年总体呈现快速上升,交易面积从年初的平均60万平方米左右,上升到7月的134万平方米。8月份以后销售量开始出现大幅回落,8、9、10三月成交量分别环比下降26.39%、43.04%、36.78%;11月、12月,每月交易量均在40万平方米以内的较低水平。

 

图4  2007年以来各月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图5   2007年以来各月二手住房销售面积

 

二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出现波动调整和回落。

 

从2007年各月房价变动看,1~10月,各月住宅销售均价总体呈现持续上涨,从1月的10872元/平方米,上升到10月的17350元/平方米。10月份以后,随着市场交易量的持续大幅减少,住宅市场由“有价无市”向“量价齐跌”转折;11月房价为15069元/平方米,环比10月下降13.15% ;12月房价继续保持15000元/平方米左右的水平,且90平方米以下、90~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各类户型的住宅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环比降幅分别为1.68%、2.4%、9.35%)。

 

 

图6   2007年以来各月商品住宅价格

 

三是房地产贷款总额自9月份出现大幅下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的统计数据,8月份深圳全市房地产贷款总额为145亿元,9月下降到99亿元,环比下降31.7%,10月仅为49亿元,环比下降50.5%;房地产贷款发放量与住房成交量同步变化,并呈现持续减少状况。

上述数据表明,2007年下半年,在新、旧住宅成交量连续四个月出现大幅下降后,深圳住宅价格明显开始回落;自 2005年以来房价持续上涨的势头,最终得到遏制。总结深圳房价回落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2005年以来房价持续的快速上涨,使得居民购房支付能力逐渐下降,抑制了广大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而“房价上升、需求减少、进而抑制房价上升”的市场规律最终开始发挥其自身调整作用,使得房价向理性回归。另一方面,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深化,尤其是本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额度的控制和国家有关部门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的发布,使住房市场的资金来源得到了严格控制,市场的投资、投机现象得到了有效抑制,避免了市场规律失灵而出现房价越高需求越大的情况。因此,深圳房价出现下降,是市场和宏观调控政策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逐步向理性发展回归。

 

二、2000年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分析

 

(一)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住房价格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自2000年以来,国家及深圳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对保持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本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是2001年3月和7月,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深府〔2001〕100号令)和《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化管理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定》(深府〔2001〕94号)。

 

这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意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化,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并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100号令的出台,突破了现时制度不允许纯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有力促进土地管理改革的深化。94号文划定了今后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范围和以公告市场价格出让的价格基准,明确了可以减免地价以及补交地价的基准和范围,同时采取了二、三级市场房地产买卖免征土地增值费,对闲置二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依法收回或征收土地闲置费,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等降低交易成本、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举措;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和房产、搞活市场、缓解市场供应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自2002年以来,实施严格的土地供应政策。

 

深圳土地面积1953平方公里,扣除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土地,线外基本农田、河流、湖泊及滩涂等各类保护用地之后,可建设用地仅900平方公里左右;而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土地的粗放式利用,截止2002年全市可建设用地仅余300平方公里左右,未来可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为了在土地资源紧约束下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自2002年起深圳提出了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土地供应规模的策略;今后每年,包括房地产用地在内的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都进行严格的总量控制。这期间,深圳每年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仅为1平方公里,而特区内基本停止新批房地产用地;同时将存量土地纳入计划,并实施了减免二手房交易税费等政策,促进存量房地产进入市场,一定程度解决了房地产市场供应问题。

 

三是自2005年起,积极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系列政策,出台市政府〔2006〕75号文、98号文及〔2007〕262号文等政策。

 

针对2003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升温、房地产投资增长势头过快、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2005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国八条”);而后,又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26号),进一步提出了市场调控、稳定房价的具体政策措施。“国八条”提纲挈领,强调了政府对稳定房价的重视和决心,并提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等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而26号文针对房价问题又出台了具体的调控措施,在保护百姓自用住房、打击炒房炒地行为以及禁止期房转让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稳定房价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决心。

 

“国八条”和26号文实施一年后,针对部分地区房价继续快速上涨、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将调整住房结构供应、稳定住房价格列为两大重点,对住房供应结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土地供应、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引;尤其是其中的“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政策,表明了国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普通商品住房的决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深圳市先后出台了《关于稳定房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2006〕75号)与《关于稳定房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2006〕98号)等系列文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在供应结构和住房价格方面的调控力度。

 

 

房地产业在经历了持续几年的调控之后,房价上涨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彻底的遏制,普通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在此情况下,200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24号文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在制度上彻底改变过分依赖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模式,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4号文,深圳市于今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提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安排和组织保障,以及我市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标准、具体措施等。

 

(二)深圳市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破解高房价的具体措施

 

自2005年下半年,针对深圳房价上涨较快,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房地产调控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调控政策。许宗衡市长在2007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关注民生民计,实现和谐安居作为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2007年6月,深圳市政府召开全市房地产座谈会,分析研究我市房地产形势,进一步提出我市房地产调控的四个重点,即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落实;关注普通民众,加快保障住房的建设供给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快房地产市场全方位监督体系的建立;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调控成效。

 

1、切实调整新建住房供应结构,积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广大普通居民家庭住房需求

2006年以来,为积极落实国家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深圳市政府制定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系列原则,切实调整新建住房结构。根据深府〔2006〕98号文,自2006年6月1日起,对新出让住宅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落实新建住房结构调整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到2007年11月,全市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住房项目中,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均超过70%。

 

2、盘活存量土地,落实土地供应计划,积极增加住房供应规模

 

为促进住房供应,改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及相关年度住房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全市住房建设总量需达到69万套,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用地量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70%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了别墅类高档住宅用地的供应,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此外,为促进住房供应,出台了《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加大旧城旧村改造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市场供应。

 

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007年深圳市开展了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国土房产局对房地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物价)局对含有浮夸、炫富内容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并依法进行处理。此外,我市出台相关政策,全面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手写合同及认购书、“炒卖楼花”等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与投机炒作、扰乱市场的行为。

 

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关于启用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007版及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7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我市的房地产市场。

三是发布了《关于建立深圳市房地产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建立了房地产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解决了商业银行在房地产金融业务中与客户、中介机构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还下发了《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加强了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管理。

 

4、积极发挥信贷、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市地税部门制订了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的实施细则及征管规定,制定了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房地产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办法,并适时调整了我市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标准,如期按照国家文件的规定执行新的住房税收政策。同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减免税管理;加强对税收代征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实现房地产税收精细化管理。

 

二是落实信贷政策。市银监部门规定:严禁向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四证”不齐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开发贷款;对于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开发企业,要严格限制新增房地产贷款;加强按揭贷款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按揭等套取和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严格贷款发放条件,认真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审慎确定抵押率;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通知,将“自住购房”明确定义为“首次购房”,各金融机构自2006年9月1日起,对首次购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其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007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提高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我市多家银行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房贷政策。

 

5、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是加快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深圳市政府于200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作为深圳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本市住房保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制度,提出了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八种来源、八种筹建渠道,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及管理机制。

 

二是编制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为明确我市住房保障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列入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其中经济适用房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1.4万套。在上述规划提出的保障目标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基础上,我市加快制定本市住房保障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各相关部门工作重点及任务分解。

 

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十件民生实事”。

 

2007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中提出的“开工建设2.5万套并分配给低收入者6000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目前已经顺利完成;其中,落实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60.5万平方米;年内开工、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共2.82万套;年内可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6006套并已开始分配。

 

三、2008年我市房价走势及相关调控政策建议

 

(一)2008年深圳房价走势分析

 

从国家大的政策背景来看,国家明确今后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政策和住房保障工作也将进一步推进。因此,随着金融、税收政策的继续贯彻落实,住房投资、投机需求将受到进一步的抑制,住房资源将逐步得到合理配置,房价不会出现近两年大幅上涨的现象;同时,当前可售住房供应相对较为充足,今后保障性住房和限价房也将逐步入市,并分流部分住房需求,在较为缓和的供求关系之下,房价大幅上涨明显缺乏动力,因此房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调整,并逐渐向理性回归。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当前国内资金流动性过剩、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仍有持续增长的宏观环境;同时,宏观调控政策在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同时,鼓励合理的住房消费,加上我市人口的快速增长,仍有大量的住房自住需求、改善性需求,这都是今后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有力的支撑,因此房价今后也不会出现大幅下跌或者是崩盘的现象。

 

综合影响房价的多种因素,预计2008年,深圳房价将继续处于调整期,并不会出现大涨大跌现象。

 

(二)今后住房发展的方向与对策分析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对今年经济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途径;而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则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立足国情,解决住房领域的深层次矛盾,是建立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市今后住房发展的方向,尽快建立适应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多层次、分梯度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于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于本市的实际情况,今后我市仍需要大力发展住房市场,多数家庭应继续通过市场来改善或者解决住房问题,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全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住房发展,还应结合我市今后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实际购房能力,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的标准、规模和数量,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相应的土地资源和资金,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少量开发低密度高档住房,以满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二是继续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进一步深化90/70等保证城市中等收入普通居民住房消费的政策,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出限价房政策,鼓励广大普通居民逐步拥有适当的住房等固定资产。这样,既可以解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也能够增加城市居民家庭的资产性收入,真正实现“民富国强”的发展目标;三是继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落实好住房保障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五年建设14万套政策性住房的目标,这有利于积极落实国务院24号文的精神,全面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关于下一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

 

房价的大涨大跌,既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切实解决广大居民的住房问题,甚至会对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当前房价已经开始调整,房地产行业开始收缩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今后房价的大起大落,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是今后深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任务。

 

一是建议金融部门适应市场的需求,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总额和发放进度,抑制市场过度的投资需求,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

 

商业银行除继续执行央行提高第二套住宅首付比例及相关利率等政策外,今后还应注意住房贷款额度的动态控制,建议在今后年度房地产贷款总规模适当控制的基础上,按季度合理分配贷款额度并进行严格控制。这样,既可以避免过度投机带来的金融风险,也能够支持普通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此外,还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银行违规发放贷款行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税收征管,促进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根据国务院37号文等有关政策,继续开展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房地产相关税种的征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以促进住房合理消费,并抑制大户型住房和投资性购房需求。

 

三是严格控制土地出让,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多渠道增加普通住宅用地供应。

 

为了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式变化调整市场供求关系,建议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年度住房保障计划等对住房供应的调整作用,并逐步改善土地供应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类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此外,建议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快地铁上盖物业建设等多种渠道促进住房供应,并解决新增土地供应有限而引致的供应潜力问题,特别是满足广大普通居民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用地供应。

 

四是进一步深化90/70政策,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

 

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已明确,住房供应主要是面向广大普通居民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因此,今后我市在住房建设与房地产调控方面,主要立足于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满足我市广大普通群众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今后,我市应继续深化90/70政策,明确各地块的套密度,在供应年度各类住房用地时,优先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争取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达到年度住房供应总量的20% 以上。

 

五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

 

今后我市将按照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严格执行2006年12月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二手房交易资金账户监管;尽快制定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规定,完善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避免经纪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v